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在臉書上聲援陳菊任職監察院長,第一段、最主要的論點就提到:
「40前國民黨起訴陳菊唯一死刑。40年後,國民黨繼續羞辱、杯葛她。」
因為陳菊曾經是人權鬥士,所以做什麼職位都可以、做什麼都對嗎?
國民黨沒有任何人否定陳菊在從政前對民主發展的貢獻,但今天我們討論的是她是否適任監察院院長一職。
如果真的要辯論,就應該說說「現在的陳菊」適任監察院院長的原因是什麼。
我看到很多人都在嘲諷或不認同國民黨佔領立法院的行為,這一點大家有不同的意見我可以理解,但幾乎沒有人在替陳菊本人是一個適任監察院長的人選辯護,恰恰代表了她被提名的問題確實是在野黨應該突顯出來的。
我們從事實與民意兩個論點出發。
#事實
陳菊一直口口聲聲說「她沒有被監院彈劾」,但她所主政的市府內部與下屬呢?她卻從來不肯面對。
陳菊主政期間,高雄市政府被監院調查的案件數一共58件。其中,有3位政務官遭到彈劾,30次高雄市政府遭到監察院糾正。
甚至還有其他案子是「未審畢」的(私菸案調查結果尚未出爐)。試想,陳菊擔任了院長以後,這些案子還能夠公平的去審嗎?還有任何委員(27位當中有24為與民進黨有關)還敢去審查嗎?
這種「球員兼裁判」的提名,不只是酬庸,更是護航。
民進黨當然可以選擇自己民進黨籍的人擔任監察院長,甚至也可以找陳菊擔任行政院長,不會遭到這麼大的反對。但今天的狀況是,她的市府曾多次被彈劾、糾正,且有多案仍在審查中,因此她作為監察院長的提名人選是非常爭議的。如此不適任的情形,才是在野黨(不只國民黨)必須點出的原因。
#民意
眾所皆知,民進黨的支持度目前高於國民黨。但對於個別議題,民眾真的對民進黨施政滿意嗎?更精確地來說,民眾對於陳菊的人事任命案,認為她能夠有效把工作做好嗎?
在這裡我引用時代力量所做的民調,應該足夠公允。
針對監察院提名的爭議,有52.4%的民眾認為,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不能發揮徹查弊案的職權,遠高於能夠發揮的33.7%。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支持者中也有26.9%認為陳菊不能發揮監院職權。(時代力量臉書, 6/24)
陳菊的人事案充滿爭議,且民眾普遍不認為她能夠發揮徹查弊案的職權。
更不提在監察委員還有人家裡有違建,遭媒體報導指當初多次找議員關說的狀況了。
監察院能不能發揮功能,當然在於裡面的組成人員是什麼樣的人。這樣的監察院,真的能夠發揮不分黨派的御史大夫的功能嗎?任何一個在野黨,不需要透過強力的手段杯葛阻擋事情的發生嗎?當提名人都已經選擇了這麼扯的人選,還期望提名者的團隊會好好跟你協商嗎?
總而言之,從以上兩點可以看的很情楚,反對陳菊擔任監察院長,跟她過往的人權爭取經驗一點關係都沒有,也並沒有人拿這件事情說事。反倒是柯文哲看得比較清楚:「不是妳上半生坐過牢,下半生就可以為非作歹」
民進黨要護航陳菊可以,請好好說出一個理由,為什麼即便在事實情況與民意都不支持的情況下,仍然要強渡關山,選擇一個爭議人選擔任院長?
請看看陳菊市府已經被彈劾跟糾正的案件,我都列出來了。
#陳菊市府被彈劾糾正事件一覽
#彈劾
前高雄市環保局長李穆生,於任職期間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107年1月18日以判決有罪確定,核有重大違失。
「獵雷艦」慶富案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前局長王端仁於局長任內期間,慶富公司為該公司所需之興達漁港獵雷艦造艦廠房用地協調,「喬事」言行失當,嚴重影響機關聲譽。
現任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於任職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高雄市副市長期間,疑違規使用農業用地並經營民宿,涉違反農地農用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之規定,相關機關人員有重大違失。
#糾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未柔性隔離其於能充分呼喊口號表達訴求目的之距離,以平和方式妥善處理陳抗,警力過度阻擋民眾陳情,引發激烈反抗,核有違失。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外籍船員管理不當,致81名外籍船員中有13位逃逸致行蹤不明;農委會漁業署亦未落實監督,明顯行政怠惰,核有嚴重違失。
高雄市政府配合配合交通部『臺鐵捷運化-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都更,不符「平均地權條例」,顯有疏失。
審計部函報:派員調查文化部辦理「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執行情形,據報核有未覈實填報管考數據及落實管考作業,又未積極監督高雄市政府執行情形。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該市101、102及10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主任遷調作業,涉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損及教師遷調介聘權益等情。
截至103年11月11日,全國計有10,600個登革熱感染病例,其中高雄市即佔9成5以上,是102年的89.7倍。爆發如此嚴重疫情,主管機關未善盡防疫職責。
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新草衙地區土地管理及再造情形」,核有公產管理效能過低情事,經通知高雄市市長查處,惟未為負責之答復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地下石化管線,疑因長期缺乏維修保養,致管線腐蝕,造成管內輸送氣體外洩,發生重大連環氣爆事件,釀成人員嚴重傷亡。事涉災害防救、緊急應變、不明氣體洩漏源之偵測作業、地下石化管線管理機制及中央、地方權責劃分等疑義,認有詳加瞭解之必要等情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無視該市旗山區大林里地區為農業及水質水量保護區,竟讓中鋼公司違法將廢爐渣回填農地,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水利署等單位均推諉卸責,未依法查處,涉有違失。
據訴,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長期怠於管理電梯,致渠妻兒於102年10月4日因電梯事故枉送性命,請查察其違失乙案之調查報告。
有關日月光公司高雄廠區涉直接將廢水非法排放至後勁溪,嚴重污染環境,相關機關未善盡稽查責任,涉有違失等情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現代化綜合體育館新建工程」(BOT)之先期作業、招商、簽約等階段均迭涉有違失調查報告。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效能情形,發現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監管中鋼公司爐碴等下腳料流向及處理情形,惟該局加強對於地勇選礦股份有限公司爐碴處理、取締告發涉有違失等情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長期疏於查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煉油廠報備雨天緊急排放程序之合法性及廢水與雨水未採分流收集等,嚴重損及居民權益與環境品質案。
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工商展覽中心興建計畫」及委外經營案,疑有經營管理欠佳,未達成興建目標等多項缺失,造成公帑損失及施政效能不彰等情乙案。
稽察「高雄第一港口跨港觀光纜車計畫」執行情形,發現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辦理所屬市立醫院建置衛生醫療資訊系統(網際網路版)計畫辦理情形,發現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辦理『高雄市無線網路共用平台建置案』採購過程,涉有重大違失等情乙案。
凡那比颱風來襲,造成高雄市多處地區積水成災;市政府長期漠視下水道、排水溝渠及滯洪池等疏濬作業,市府官員未於第一時間緊急救災,涉有違失等情乙案。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及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理「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計畫(含紅毛港遷村計畫)」,核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捷運之BOT策略、簽約、採購及僱用外勞等缺失,引發一連串爭議,倍受外界批評,其中公務員涉有重大違失案。
「大高雄迪斯奈華城開發計畫案」,業經前高雄縣政府等主管機關核准在案,惟改制後高雄市政府無視改制前已核准之開發情形,影響地方財政稅收等情調查報告。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辦理南部地區IC智慧卡電子票證系統整合建置案,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經管位於小港區之訓練場地房舍,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察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前建設局)暨市場管理處(前建設局市場管理處)辦理高雄市果菜暨肉品批發市場遷建計畫,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調查報告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辦理『國道末端銜接國際機場國際海港瓶頸路段改善工程』採購案,疑有招標文件違反法令、浪費公帑等情乙案。
稽察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辦理該市華榮路區域(第1標)用戶接管工程(A區)等3標工程,其採購過程疑有不法情事,報院核辦乙案之調查報告。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
紅毛港遷村計畫 在 陳信諭 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覺得我們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雖然有老王賣瓜的嫌疑,可是這真的不是很簡單的一件事。
這件事情,就是我們在大林蒲鳳鼻頭的遷村議題中,拋出了「民間版『願景』計畫書」的這個構想。我一直認為這是一種新的嘗試,而且也順利的透過一系列審議,近期完成了。
願景計畫書,和官方的「遷村」計畫書不同。我們為何稱為『願景』?
因為他的意義,就是無論「遷」與「不遷」,終於不是YES or NO的是非題了。我們都往前進了一點,我們終於可以寫的是申論題:
「如果要遷,要怎麼遷比較好;如果不遷、或是在遷的等待時間裡,生活品質也不能擺爛。」
而且這不是隨便自己在家裡想出來,就宣稱自己是「民間版」了。而是透過四次會議,多次的會前會,找了近百人次的居民、專家學者、公民團體、公部門參與,把大家的討論結晶起來,撰寫而成的。
你可以看看裡面的內容。這中間生產出來的面向,甚至比起過去官方版的「紅毛港遷村計畫書」還來得完整很多。
像是,最基本的「遷村計劃書」,或是「遷村委員會」組成等等;另外,未來新社區的「造鎮計畫」,也討論到社會福利、就業補助、傳統文化、長照醫療。不只著眼於遷村,也要「現況改善」的面向,包括污染、包括交通,都要進行改進。
這份「民間版的願景計畫書」,不是我、協會、或是哪方的財產,而是將真正的結晶歸還給居民。這份民間版,將公開給各陣營各候選人使用;我們更歡迎針對內容討論,只求更好的政策。
只要為了真正能夠改善大家的生活,落實改善大家的生活,這樣就值得了!
歡迎大家看看。
不用等官方版的大林蒲「遷村」計劃書,等到氣死人;民間版的「願景」計畫書,今天搶先出爐!
或許有人會納悶,「民間版又怎樣?這有什麼特殊意義嗎?」
其實就是在說:面對政府要來遷村,或許不只是「遷」和「不遷」的二選一是非題而已;而是,我們對自己的生活仍然有期待,我們可以如何來改善?
這本民間版願景計畫書,是由好過日跟熱吵民主協會一起籌備半年以上,邀請在地居民、學者專家、公民團體、政府單位等,近百人次參與,有耐心的一步步討論、審議,而凝聚出來的共識。
裡面在講什麼?
民間版計劃書分成「遷村計劃書與委員會」、「造鎮計畫」以及「現況改善」。其實還不只談遷村而已,現況或不遷村的改善計畫更是重要。居民仍在當地痛苦生活,該解決的交通與空氣汙染,難道還要以遷村為藉口拖延下去嗎?
而且,民間版所涵蓋的面向,甚至比起過去紅毛港官方版遷村計劃書的面向,還來得更全面!
有些朋友會質疑:「所以你們是贊成遷村的遷村派囉?」
我們產出這篇民間版「願景」計畫書,並不是替官方的遷村政策背書,或是要變成選舉口水,更不是替在地居民代言。我們是想拋磚引玉,和關心沿海六里的很多朋友溝通,一起來想出更多更好的政策。
最重要的是,無論是在地居民或是關心大林蒲的朋友,花上相當多時間和體力參與討論,其實就是期待能夠落實到政策制定裡。也真的要呼籲政府單位接納這些聲音。
比起開10次的公聽會和說明會,這已經是形成好的聲音了,不是嗎?
未來秉持審議單位的立場,我們還是會持續拜會各方團體、地方人士與候選人,擴大民間版的認同,持續推動沿海六里更好的生活。
搶先看 民間版願景計劃書 連結 : https://goo.gl/KpAJuu
紅毛港遷村計畫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林蒲願景主題式工作坊
#第二場
#新聞稿
【民間版大林蒲遷村願景配套出爐 罕見官民深入對話】
公民團體「高雄好過日協會」和「熱吵民主協會」為延續6/23、24「大林蒲願景工作坊」的討論成果,再續7/27對遷村安置補償以及公民參與的討論熱度,於8/3繼續辦理「主題式工作坊」。針對大林蒲遷村安置的「社福醫療」、「經濟工作」、「文化教育」面向作進更詳細的討論,提出具體的民間版配套方案。本次活動邀請到高雄市政府代表,由勞工局前鎮就業服務站站長黃蕙茹與會,和民眾討論如果遷村,要如何保障民眾就業工作權益,也是遷村爭議中,罕見官方代表和民眾就政策一同深入討論的場面。
針對社福醫療資源的規劃,民眾提出「社區多功能活動據點結合社區整體照顧體系」的政策訴求,認為無論遷村與否皆能執行。具體規劃有,期望由社區整體照顧體系的A級單位進駐社區經營長照據點,藉此屏除地方派系資源壟斷或扞格;其財源可以由空汙基金支應,並招募並培訓了解社區需求的在地住民擔任照顧服務員,協助服務社區居民。另外,在醫療部分,因長健康長期遭受汙染,希望有關單位能夠有長期的健康追蹤計畫。
在經濟工作方面,民眾認為政府如果要遷村,需要先做「社會衝擊影響評估」。特別需針對社區的工作就業、產業型態作調查,了解遷村可能帶來的社會影響衝擊。另外,就業服務站的服務過去是被動的角色,針對遷村可作「專案處理」,對工作狀況造冊管理,主動協助民眾轉業、就業或開業。此外,民眾也建議,遷村後在開業的部分,可以給與營利所得減免,降低對商家的生計衝擊。
在文化教育方面,居民提到鳳鼻頭遺址與駱駝山系下的戰備隧道,是需要保存的地方文化資產。居民訴求,如果遷村希望有文化園區,在尊重歷史記憶的前提下,以「黑色文化資產」的概念出發,紀念社區發展、遷村歷史、紀錄環境汙染跟傷害、撫平居民傷痛,其內部可以有口述與影音的保存紀錄,提供五感體驗給參觀的民眾。此外,居民也希望辦理紀念活動、由民眾編寫刊物忠實記錄。
與會的嘉南藥理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兼系主任謝聖哲表示,社區提出的願景或點子要獲得政府支持並樂於採納推行,需要考慮到民眾可取得、可利用、可負擔以及政策可執行,在堅持理念與無奈現實之間找出解套,訴求達成與落實的可能性就能提高。
屏東大學社會發展系助理教授林育諄認為,假如要遷村,應該是追求良好的居住環境跟生活品質,空間規劃應該回到「以人為本」作規劃,包含居住型態、就業、交通、休閒都需要考慮。他特別說,未來遷村的計畫單元上,可以連同原本紅毛港遷村計畫所欠缺的公共機能一起考慮、一併補足。
文藻外語大學國際事務系助理教授李宇軒表示,近年來從紅毛港、大五金街、大溝頂、果菜市場拆遷案件等,讓高雄人對拆遷案件並不陌生。他認為保存文化,不是蓋一個假的文化園區,重新組裝文化屍塊;而是透過大家造勢、湊熱鬧、參與在地各式行動,方才可以跳脫以觀光預算作文化保存的想像。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前鎮就業服務站站長黃蕙茹表示,很開心可以參加這樣的討論會議,也提供相當多既有的政策服務,民眾可以透過網路或臨櫃的方式找到就業服務相關資源。針對大林蒲的狀況,她說假如未來有遷村,就業服務站絕對可以用「專案服務模式」,由勞工局及就服員協助統籌,提供失業者訓練、轉業甚至輔導創業。
高雄好過日協會理事長陳信諭表示,本次會議有兩項重大斬獲。第一個是,這是遷村爭議中,罕見官方代表和民眾理性對話的歷史性場面,顯示官方和民眾是可能有機會坐下彼此來好好協商的,也感謝勞工局參與。本次活動突顯沿海六里的民眾既能夠集會抗議,也可以公共討論,充分展現民眾靈活的公共參與策略。第二是,透過讓民眾和專業人士進行意見交換,提出具體配套,彰顯民眾是有能力一起作成政策規劃的。他對市政府呼籲,切勿漠視民眾討論的成果,也再次希望府方持續展現和民眾溝通的誠意,出席參加後續的活動。
臺灣熱吵民主協會理事長林心乙則說,期待藉由一次次的工作坊活動,和民眾一起熟悉公共討論,發展出更具體的行動方案。另外,她表示本次活動會繼續擴大社區和外的連結,持續拜會更多公民團體、邀請學者專家,讓遷村爭議獲得更多的關注。
#共同願景計畫書的連結
https://goo.gl/eQtXMt
* 報名資格:
在地居民、公部門及專家學者、一般民眾
●主題三
環境污染防治及交通改善
【地點】:高雄講師工會(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12號12樓之2)
【時間】:8/10(五)18:30-21:30
【人數】:20人
(民眾約12-15人、公部門及專家學者約5-8人,視邀請狀況調整)
報名連結:https://goo.gl/nJzXq2
攝影:陳奕銓
紅毛港遷村計畫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畫土地應比照農地賠償、廟宇土地面積最多應能加倍、每戶應發180萬汙染補償費等,要求陳其邁落實他「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優於紅毛港遷村」的承諾。
陳麗娜指出,對於大林蒲遷村議題,雖然討論方向越來越聚焦,但卻不一定有共識。比如遷村基準日,明明110年2月草案才公布,遷村基準日卻訂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通過的108年10月,不太合理。因為當時遷村案還未確定,是直到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出爐後才確定遷村,所以她主張遷村日應訂為草案同一天。陳其邁回應則稱,遷村一定要有個基準,對現有居民權益影響不大,訂於108年是基於預算公平原則,並且有防弊考量。陳麗娜希望市府能再做考慮,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陳麗娜表示,大林蒲現有建物會依木造、磚造等材質區分補償價格,但大林蒲現有的木造或磚造房屋,遷村後必然會以RC混凝土重建,是否應統一以RC重建價格給予補償?陳其邁則認為,若鐵皮屋要以RC新建價格補償,對原有RC建築的持有人也不公平,比如原本開TOYOTA的人,若能以BMW的價格補償,對原有BMW的車主不公。但陳麗娜指出,當地經濟弱勢族群,目前還能住木造或磚造房子,但遷村後若要以RC混凝土重建,財務上未必能支持,如此則會降低他們遷村意願,市府應加以考量。
關於共同持分問題,陳麗娜指出,大林蒲環境不佳,許多家庭都是兄弟姐妹擠在一起住,土地為共同持分。遷村以後環境條件改變,若想要分家是人之常情,但持分可能差一點而不符合購地門檻,市府應該把這種情況考慮進去。至於土地問題,陳麗娜強調,大林蒲農地價格偏低,應納入周圍如林園地區的農地價格做評估;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該一坪換一坪,因為沒蓋房子的人其實是守法公民,要保障他們權益;至於非都市計畫土地問題,則應該比照農地價格補償。陳其邁回應稱,農地價格據他了解會有大寮、林園的水準,公保地他則認為,應維持都市計畫前既成房屋的權益,但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一坪換一坪條件;非都計土地說明會上沒居民提出,也會再做考量。
關於遷廟問題,陳麗娜指出,陳其邁曾承諾「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會優於紅毛港遷村」,但是紅毛港廟宇最多能買到廟宇原有土地加一倍,大林蒲卻沒達到這個標準,另外還有未登記的神壇等宗教設施未完整調查,這樣怎能說大林蒲優於紅毛港?陳其邁則表示,附近如有畸零地,會優先照顧宗教廟宇。
陳麗娜說,當初紅毛港遷村時每戶曾獲得台電60萬補償,而大林蒲人忍受附近汙染又比紅毛港人更久,是否應該給予大林蒲人每戶180萬的污染補償費?陳其邁回應則稱,說明會上也有居民提出討論,一坪換一坪外會有補償,金額會再算一下,當時是用租金補貼名義,我們會再看是不是再做增加。

紅毛港遷村計畫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遷村預定地要辦都市計畫變更,且要與居民溝通
依經濟部擬定的「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裡面講到大林蒲遷村安置用地時,有兩個重點:
1.大林蒲遷村安置用地取得地點與方式、安置及公設興建等事宜,應由高雄市政府與大林蒲居民溝通、協議。
2.依現行都市計畫規定安置用地係提供安置紅毛港舊聚落遷村使用,應由高雄市政府配合國家重大建設計畫辦理安置用地都市計畫變更,供大林蒲地區聚落遷村户使用,以符合都市計畫法及其子法規定。
三年內要完成遷村,而居民的要求和政府提供的遷村預定地面積有很大的衝突,有沒有農業區遷涉到主要計畫變更內容,是透天還是集合住宅則牽涉到細部計畫變更。
政府已經喊出要讓居民3年後入住的目標,因此預定地的都市計畫變案也已經刻不容緩,否則一環拖過一環,遷村什麼時候才能完成?

紅毛港遷村計畫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中央雖已核定大林蒲遷村,但行政院簡略的公文使地方民眾在在不能安心,陳麗娜議員要求市府應要求中央把一坪換一坪、年度預算逐年經費編列狀況等重要細節白紙黑字寫下來。
李四川副市長答詢表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要先完成環評、都更等程序才完成報編,大林蒲遷村確實很多細節都有待確定,11月1日已邀請中央經濟部南下,和大林蒲地方民眾面對面交換意見,並初步釐清地方代辦事項、計畫時程及經費等。
長期追蹤大林蒲遷村案的陳麗娜議員指出,以前為了做洲際貨櫃碼頭而辦理紅毛港遷村,這次則是為了辦理新材料循環產業專區而辦理大林蒲遷村。目前核定整個園區計畫總經費是1045億,其中589億是遷村經費,但目前為止只有一紙核定公文,裡面不但沒有載明保證一坪換一坪等保證,連何時完成報編、何時編列經費、何時展開遷村等都充滿不確定性。
陳麗娜表示,大林蒲遷村是依附在新材料循環產業專區計畫,如果新材料專區沒有辦法完成報編,專區沒了,會不會遷村也沒了?此外,大林蒲並沒有限禁建,那麼補償基準日怎麼算?哪些人才有拆遷補償資格?寄住戶要不要賠?農地工業地怎麼賠?哪些範圍才能納入遷村?而採年預算的方式會不會讓遷村遙遙無期?用土地徵收條例如何達成一坪換一坪的目標?
陳麗娜指出,中央不能只有一紙核定公文,其他都選後再說,這樣對居民太沒有保障,她希望中央能在選前把相關承諾白紙黑字寫下來,以安民心。
